第81期北外文学所文学与文化论坛纪要

时间:2014-12-22

题目:“追求幸福”—《独立宣言》与十八世纪的价值观变迁

主讲人:毛亮

时间:2014年12月9日下午4:00-6:00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大厦1147室

纪要:屈鑫燕

 本期文学与文化论坛的主讲人毛亮是北京大学英语系副教授,英美文学博士。复旦大学外文系学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硕士,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人文中心博士。他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的教学与研究,讲授美国文学史、亨利·詹姆斯小说和美国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爱默生和梭罗)方面的课程;出版译著《思想家莎士比亚》(外研社牛津简介丛书)并发表英美文学方面的学术文章多篇。

毛亮老师在本次论坛中阐述了《独立宣言》的思想来源及其研究方法。他首先介绍了解读《独立宣言》的经典方法——“洛克范式”(Lockean Paradigm)。贝克尔(Carl Becker)的《论< 独立宣言>:政治思想史研究》(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A Study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Ideas)和哈茨(Louis Hartz)的《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America)是两部确立“洛克范式”的重要著作。书中论述了洛克思想对美国革命的影响,认为美国革命的基本逻辑来自洛克的《政府二论》:建立美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在自然状态下的三项权利,即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但毛亮老师指出,洛克的理论不是《独立宣言》的唯一来源,原因如下:限权和确权的理论在英国源远流长,早于洛克,如英国的普通法法庭就有审判国王的先例;英国“三合一”(国王、贵族和平民)的混合政体也有限制权力、建立权利的作用。盛行于18世纪以公民德行(civic virtue)为基础、脱胎于古典公民共和主义(civic republicanism)的政治理论和洛克理论一样都非常具有影响力。另外,从历史来看,洛克的《政府二论》和《独立宣言》分别写于18世纪初期和末期,而18世纪发生了巨大的社会变迁,因此《独立宣言》不大可能单从洛克思想中汲取营养。于是,自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历史界开始修正“洛克范式”,如贝林(Bernard Bailyn)的《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发现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小册子包含的自由主义思想远远复杂于洛克;“剑桥学派”的代表人物波考克(J.G.A. Pocock)的《美德、商业和历史》(Virtue, Commerce, and History)甚至是反洛克的,认为《独立宣言》的基础是共和主义传统。

毛亮老师又指出,可以通过了解起草人的背景探究《独立宣言》中的思想。这些起草人拥有相似的生活和教育背景:一、他们在北美殖民地没有贵族身份,但具有社会精英地位。二、他们深受启蒙文化的影响和欧洲传统文化的熏陶。三、他们都是乡绅阶层。四、大部分人得益于父辈累积的财产,成为接受大学教育的第一代人,他们怀有雄心壮志,反感贵族权力垄断。他们在大学期间深受苏格兰启蒙主义的影响,并阅读了大量的古典文学和普通法作品。因此,可以说博雅教育和苏格兰启蒙主义思想是美国革命和建国的理论根源。另外,从他们对绅士一词的全部理解——refinement(修养),civility(礼貌+社会交往能力),gentility,culture of politeness,taste(审美),comfort,commerce(人际间的交往),learning,talent(自我提升),tolerance,unbiased——中可以看出,北美社会已经在构造不同于贵族社会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未来会决定美国革命的走向。

接着,毛亮老师着重论述了《独立宣言》中 “幸福”这一概念。“幸福”代表了美国缔造者心中的理想和美好的生活,并反映在他们的作品和政治实践、乃至其代表的中产阶级价值观中。《独立宣言》的“追求幸福”(pursuit of happiness)讲的就是如何实践他们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在休谟的“Of the Middle Station”中早有论述:中等阶级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具有友谊、全面发展人的潜能、才能,也有闲暇(leisure)关照自己的生活和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毛亮老师认为,《独立宣言》中的“幸福”概念来源于苏格兰启蒙运动奠基人赫钦森(Francis Hutcheson)的思想。在赫钦森看来,人有两种快乐——自得其乐和为他人做事(benevolence)获得的快乐,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为了寻求快乐去帮助他人,那么就会产生全社会的幸福。毛亮老师还认为,文本中使用的是“追求幸福”而非“幸福”,说明“幸福”是经后天努力获得的成就,是这些乡绅精英所共同持有的社会理想,也就是成为绅士。总之,《独立宣言》的思想来源是多元的,既非洛克政治理论的简单复述,也非单纯的政治文件,而是18世纪欧洲和北美思想、价值观、文化变迁的综合表述。

但是,美国革命的结果与国父们的愿望相悖,具体表现在:一、建国者提倡绅士既要有理想,也要有闲暇,这样才有能力超越对个人利益的考虑,获得美德和领导力。但美国建国后的二三十年间,人们强调的价值观并非闲暇,而是工作伦理。二、建国后,以土地为基础获得闲暇和社会领导力的乡绅阶层在逐渐消亡,如杰弗逊晚年债务缠身。三、“幸福”是一个美国梦,但革命之后,贫富悬殊在逐渐增大。此时,深入人心的价值观不是“幸福”,而是平等。随着领土扩张,人口流动增大,乡绅的领导权也逐渐丧失。四、“幸福”这一概念本身就杂糅了互不相容的思想,包括古典共和主义思想(要求生活简朴、独立,对公众服务的无私精神),启蒙时代代表中产阶级雅致、舒适的生活观念,以及对财富的追求。因此,最后产生了比休谟设想的更加极端的中产阶级社会,它不强调公益性、无私精神,甚至不强调高等品味。但毛亮老师随后指出,杰弗逊倡导的价值观并未消失,美国社会中的诸多集团(faction)和利益团体(interest group)正以自由结社(voluntary association)的方式延续这种精神。美国的知识分子开始替代乡绅阶层来承担他们的责任,扶轮社也在不断呼吁人们关注公共利益、关心道德,要有良好的价值观。

最后,毛亮老师与在座师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就“中产阶级”的概念、美国的粗俗与精英文化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辨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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